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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6章(第2页)

猎魔队的伤亡率很高。父亲死后,舒杉继承了他的衣钵。

其实父亲留下的遗产,足够她在城里过上*相对富足的小日子,但当日的场景,舒杉也看到了。比起面对一些人类的目光,她发现自己更愿意面对魔血族。

后者吃人,她杀得天经地义,理所应当,还有钱赚。

人类和魔血族的区别究竟在哪里,有时候她并不清楚。

比如眼下这对母女。

女人被魔血族杀死分食,她已经变成魔血人的丈夫为了替她报仇,反身杀了自己的族人。而同为人类的猎魔队,则要杀死她有一半是人类,并不一定会犯恶行的孩子。

“你要是想留她一条命,可以。但我不会再认你这个队长,你也最好让她离我远一点。”

陈今站在一旁,冷冷道。

“队长,你就听大家的吧。”

“是啊队长,没必要为了一个魔血搞得大家都不痛快。”

“……”

明明是舒杉所熟悉的队友们,此刻却眼神陌生,和当年想要妈妈和妹妹的那些人很像。

“好吧。”舒杉缓缓呼出一口气。

见她态度缓和,在场众人放松下来,重新展颜。

舒杉却是伸手,扯下了胸口处的猎魔队队长徽章,扔给秦凯。

“走了。都保重。记得做好收尾工作。”

没有再看队友们惊愕的表情,她转身,伸手向后挥了挥,然后头也不回地朝着密林深处走去。

*

至今回想,那都是一个鲁莽的决定。

——我根本不会带小孩,更不用说一个魔血混血小孩。很长一段时间,她的行为一直更像只野兽,而我不知道人类小孩是否也是如此。

我在荒野里养了她两年,两年后,她的情绪起伏没有那么大,比较像是个蠢笨木讷的人类小孩了。我决定带她去城里生活,想要真正当一个人,适当的社会化训练是必须的(主要也是没钱了,带着孩子在荒野真挺难的)。

这过程并不顺利。一个人的时候,她可以表现得很好,但一旦和人类小孩打交道,她会开心,会激动,也很难控制自己超凡的力量。我只好在每次露马脚的时候带着她逃跑。幸好她也比较笨,从来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
但这样的日子很煎熬,每次在我以为她可以的时候,她总能出么蛾子。

我不是个有耐心的人,或者说,我只能对确定的事情有耐心,而她并不是。

所以很多次,当她屡教不改,再次表现出和魔血人一样的嗜血本能时,我考虑过放弃。我把这只养不熟的小野兽带到废墟,以捉迷藏为名,想让她自生自灭。

结果这孩子毫无察觉,傻乎乎的还玩得挺开心。

这也让我渐渐找到了养她的好方法——和人类捉迷藏。

让她养成捉迷藏的好习惯,这样把她丢在废墟时,哪怕偶尔出现一些人,只要她藏好,便不会被发现,也不会起冲突。我也有时间赚钱养家——主要是拾荒,俗称捡废品。

干这行久了以后,我发现这工作挺好的,时间自由,地点自由,也不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,只需了解几个收废品佬的出没地就好。不稳定的买卖关系,相互之间也不会深交。

这正是适合她的好工作。

这世界没有给她很多机会,如秦凯所说,哪怕我能让她始终压制本能,她也很难像正常人一样生活。

我也只能让她不要多思考,这样她就不会像我一样纠结那些虚无的问题,给自己找罪受。还好,她在这方面也算有天赋,也好忽悠。

说实话,回过头去看,我也不知道自己做的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。

一个并不那么讨人喜欢的大力笨小孩活了下来,仅此而已。

但,管他呢。

祝我的北贝,永远开心快乐。

——舒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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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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